无锡江阴一消学习去哪里_一消学习培训班

更新时间:2020-10-233次浏览| 信息编号:j203597  
管理信息
 | 投诉
  • 营业时间:08:00-24:00
  • 地址:无锡市江阴市暨阳大厦14楼上元教育
  • 联系人:李老师
  •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 联系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详情介绍
在历年考试中,《案例分析》考试中均有一道消防安全管理案例分析题,分值占比18~20分,而在《综合能力》中也有10分左右的分值。今天整理了安全管理的相关考点,希望对各位考生朋友们有所帮助!快来看看吧
 01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
 
1、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职责。
 
3、对于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通道、涉及公共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5、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6、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7、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8、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02
 
《消防法》
 
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2、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3、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首发网址:http://wx.sojixun.com/zhiyepeixun/j203597.htm
查看全部无锡职业培训信息
发布发布一条信息无锡职业培训信息>>